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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红河州交通运输局遴选8名公务员公告

红河州公务员局 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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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工作需要,经批准,决定从云南省内各级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职在编且已进行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中遴选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1.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人。

2.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6人(其中,开远交通运政管理所2人、屏边交通运政管理所2人、红河交通运政管理所2人)。

具体详见《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二、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云南省范围内各级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职在编且已经进行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报考人员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工作经历;

4.乡镇新录用公务员须满5年以上工作经历;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机关遴选人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其以下,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遴选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其以下;

7.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机关遴选人员学历要求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国民教育毕业生),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遴选人员学历要求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8. 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遴选人员为现任科员及其以下职务人员;

9.身体健康,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4日00:00至9月4日24: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1.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2.报考人员需提供的资料:

(1)《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2)《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3)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4)个人1寸免冠白底电子证件照片一张。

所有资料扫描(PDF格式)后作为一个文件包,发送邮件至邮箱:zjtjrsk234@163.com。

联系电话:红河州交通运输局人事科:0873-3733234;

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人事科:0873-3726232。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核时间为2016年9月5日00:00至9月9日24:00,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即可列为参加笔试人选。

(二)开考比例:选调职位的开考比例原则为1:5。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达不到1:5开考比例的,报经红河州公务员局同意后,可按1:3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该职位考试。

五、考试程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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