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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市委群众工作局拟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考调计划
市委群众工作局机关计划考调公务员1名。
二、公开考调条件
(一)考调对象
本市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考调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工作满3年;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1日之后出生);
5.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
6.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计算机操作和综合协调能力,能适应高强度群众接访、加班、出差等工作,有群众信访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或乡镇机关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上发布公开考调公告,采用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2016年8月3日-9日(上午8:30至11:45;下午15:00至18:00,周末除外)
2.地点:攀枝花市委群众工作局办公室(市政府大楼附楼二楼)
3.具体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填表说明,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攀枝花市委群众工作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贴照片)。
(2)现场报名。报考者需携带报名表2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所在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和同意参考证明材料1份,个人近3年思想政治和工作总结1份,本人署名发表在市级及以上刊物的论文或调研材料的复印件1份(有则提供)。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始末,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岗位调整。报考人数与公开考调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取消此次公开考调计划。
(二)面试
本次考调直接采取面试。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8月15日-16日到攀枝花市委群众工作局办公室领取本人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由攀枝花市委群众工作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时间:2016年8月完成,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攀枝花市委群众工作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公开考调计划1︰2比例,差额确定考核人选。
考察工作由攀枝花市委群众工作局组织实施,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考察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四)体检
市委群众工作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如遇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情况,经市委群众工作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依次递补。
(五)试用
对拟调入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
(六)公示
对试用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七)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攀枝花市委群众工作局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此次考调过程进行监督,接受投诉举报。对考调工作中弄虚作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违纪违规参加考调的人员,取消其考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此次考调工作由攀枝花市委群众工作局考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3352896
咨询电话:3339941
原标题:中共攀枝花市委群众工作局关于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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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委群众工作局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