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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校长队伍建设,选拔任用政治坚定、不为名利、敢于担当、廉洁奉公、群众公认、德能岗相宜的优秀干部,根据《五莲县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意见》(莲办发〔2015〕40号)、《五莲县中小学校长选聘办法》,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拔部分学校校长(园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岗位
初中校长3名,小学校长3名,幼儿园园长1名。
二、选拔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后备干部。
三、选拔原则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二是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三是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四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选拔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职业道德高尚,不为名利、敢于担当、廉洁自律。
2.具有较强的规划学校发展能力。将发展作为学校工作的第一要务,具有现代学校教育理念和治理能力,实施科学管理、民主管理,推动学校有大的转变和发展。
3.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沟通能力。有营造公平公正的育人环境、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和调适外部环境等方面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坚持顾客至上的服务理念,把服务学生、教师、家长、社会作为学校的重要功能,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上(1981年8月1日前出生)。
6.未受到任何党纪政纪处分,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及以上。
近5年分管工作督导考核成绩有两次及以上位居全县同学段后两名且负直接责任的不能报名。
五、选拔方式
公开选拔,竞职不竞岗。
六、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每人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提交如下材料:《五莲县教育局公开选拔部分学校校长(园长)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第一学历和最后学历)、身份证、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从事教育工作以来获得的最高综合荣誉称号和业务称号、近5年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文章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出具的近5年工作业绩证明(分管工作、任教学科),不少于2000字的竞聘报告。以上材料请于2016年8月1 日下班前报县教育局人事科。
2.资格审查。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范围、条件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3.专家评审。成立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专家、知名校长等组成的选聘委员会。选聘委员会依据选拔条件对竞聘人员进行多维度综合评审,提出每个岗位的建议人选。
4.组织考察。县教育局党委派出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延伸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与拟任职位德能岗相适情况,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5.任职决定。县教育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6.任前公示。对拟聘人员在五莲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
7.办理聘任手续。县教育局颁发聘书,办理聘任手续。
原标题:五莲县教育局公开选拔部分学校校长(园长)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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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教育局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