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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浏阳市安监局决定面向乡镇(街道)在编在岗差额编制人员公开选调28名乡镇(街道)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热爱安监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
3、乡镇(街道)在编在岗差额编制人员或因机构改革列编外管理的差额编制人员,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现在编在岗的差额拨款编制安监员和2015年经市人社局、市安监局联合考察的补员安监员,可参加此次选调考试。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自愿报名: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带学历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等资料于2016年8月2日—8月3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到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中心附一栋3343室)报名。
3、资格审查: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等单位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集中审查。
4、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数。
三、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
3、笔试成绩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公众微信号上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递交书面申请到指定地点查分(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复印件)。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1、根据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到低分按计划数等额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专业知识)。
2、体检程序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检筛查。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3、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考察内容为在单位的现实、品行表现、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等。
2、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则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六、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
2、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公众微信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调配手续。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用人单位配合,市纪委全程监督。同时,选调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有弄虚作假、舞弊的考生,取消选调资格。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业务咨询电话:
0731—83655275(浏阳市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3601001(浏阳市人社局纪委)
0731—83611642(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原标题: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