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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广安市公路管理处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市公路管理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广安市公路管理处科员职位5名。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本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是经本单位同意报考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并已经进行登记;
(二)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至2016年7月1日);通过公招录用乡镇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具有5年以上乡镇公务员工作经历;通过定向考录的乡镇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具有8年以上乡镇公务员工作经历;通过政法体制改革试点班录用的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标准。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7月1日后出生);
(六)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二)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 日至 2016年8 月1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广安市公路管理处
3.联系电话:2351897
4.报名要求: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如实填写的《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5.监督电话:2332055
(二)考试
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3,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则取消该职位遴选。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写作能力,面试主要考察统筹协调、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准考证领取、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试用
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试用期为三个月。
(五)调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广安市公路管理处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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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2.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