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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优秀人才到基层去,各级干部从基层来的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中共峨山县委办公室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峨办发〔2016〕5号)精神,特制定本公告。
一、公开遴选职位
具体遴选岗位见《2016年峨山县第一批公开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和计划
在全县范围内通过公开考试、考核遴选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共涉及25家单位。其中:公务员12名、专业技术人员16名、管理人员5名,特殊岗位可以扩大遴选范围(具体见遴选职位表)。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报考公务员岗位和参公岗位的,必须是县内在编、在职并已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报考事业岗位的,必须是县内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如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遴选的,调入后,原有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
3、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移民再就业工业园区管委会的岗位可以面向县外遴选。
(二)遴选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3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含见习期);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工作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调出的意见;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2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不合格、基本合格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司法机关侦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得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2日至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3.报名须提交或填签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考者须如实填写《峨山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4)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遴选意见及主管部门意见(乡镇教育、卫计系统的人员须征求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并签著同意意见后方可报考)。
(5)报考遴选自愿申请。
4.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如遴选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不予开考。特殊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