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进一步优化市湖滨新区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面向市中心城区(市直机关、宿豫区、宿城区和市直各开发区、新区、园区)选调科级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职位
科级干部1名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并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公务员或事业身份;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3年以上财政、投融资管理领导岗位工作经历;
7.现任副科职以上干部。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涉及任职回避要求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选调。
三、选调的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①报名时间:2016年7月6日8:30至7月8日17:30。
②报名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区管委会大楼A座410室。
③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需填写《宿迁市湖滨新区公开选调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正面彩色照片4张。
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填报不真实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能力素质、知识结构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匹配适应程度。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三)考察和体检
考察之前,考察人选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任职证明材料;
3.公务员或事业身份证明材料。
考察过程中,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发展潜力和岗位适应性等情况。
根据综合考察情况,按1:1比例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从考察人选中递补。
(四)公示与调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在市湖滨新区管委会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选调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宿迁市湖滨新区组宣部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0527-84837711 18860802026
(二)监督电话:0527-12380 0527-84837110
(三)公告网址
宿迁党建网(http:// www.sqdj.gov.cn)
市湖滨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hbxq.gov.cn/)
原标题:市湖滨新区公开选调科级干部公告
点击下载>>>
市湖滨新区党工委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