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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深圳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面向市内选调职员1人公告

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201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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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市内公开选调专业技术岗位职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具体选调职位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基本条件

(一)属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在聘岗位经费

形式为财政核拨并经试用期转正,或在聘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补助经费形式或经费自给形式且通过市、区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或选聘、已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经试用期转正;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五)符合交流有关规定;

(六)报名须经所在有关单位同意。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选调人选: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方案将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和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发布。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至17:30)。

(一)报名方式

报名可采用现场报名、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第三办公区公共事业局606办公室,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23416250,邮箱:ggsyj@szgm.gov.cn,电子邮件报名后请电话确认邮件收悉。

(二)报名应提供如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贴近期1寸彩色照片)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3.身份证、户口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表、编制册或能证明单位性质及个人身份的材料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6.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奖励证书、发表文章等;

7.提交《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8.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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