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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嘉兴市统战与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选聘1人公告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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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中共嘉兴市委统战部(嘉兴市民宗局)所属嘉兴市统战与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单位简介

嘉兴市统战与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是中共嘉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嘉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有关统战、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和少数民族事务的服务工作。

二、 选聘范围

嘉兴市行政区域内承担行政职能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三、 选聘计划

嘉兴市统战与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四、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二)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有扎实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四)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五)具备选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它不宜办理聘用情形的。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统战与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并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于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7月12日—7月15日(工作时间);报名地点:中共嘉兴市委统战部办公室(嘉兴市行政中心5号楼409室)。

2、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7月12日—7月15日。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489299228@qq.com,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提供《嘉兴市统战与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及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函等材料。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将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结束后从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考察

考察由中共嘉兴市委统战部(嘉兴市民族宗教局)统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和选聘岗位的匹配性。经考察,如果被考察对象均不适合选聘岗位的将取消该岗位的选聘计划。

(四)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选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

(五)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统一战线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监督与联系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中共嘉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嘉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联系电话:0573-82521476 联系人:管超。

监督电话:0573- 82521842 82228947。

原标题:嘉兴市统战与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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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统战与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嘉兴市委统战部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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