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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巴编文〔2016〕21、45、46号文件,巴东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巴东县经济作物推广站、巴东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拟在县内各事业单位人员中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26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巴东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13人;
巴东县经济作物推广站3人;
巴东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10人。
(遴选计划共26人,详细职位信息见附件)
二、遴选办法
遴选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等额考察的方式进行。
三、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遴选对象为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乡镇“以钱养事”公益性服务组织在职人员;乡镇财政所、林业站分流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省招教师工作未满三年的;
5、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3年的;
6、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遴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