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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龙泉市委统战部选调民族宗教人员1人公告

龙泉市人民政府 201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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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市委统战部下属事业单位民族宗教事务中心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龙泉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民族宗教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范围

本次公开选调范围为龙泉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具体要求见附表。

二、选调资格条件

按照“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的要求,被选调的工作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品格和理论水平,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具备胜任民族宗教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专业知识和道德品质。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龙泉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且具有三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不在选调范围内,乡镇街道报考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要求为:2014年之前录用的需满3年,2014年及以后录用的需满5年。);

2、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含新录用人员不确定等次);

3、身体健康,政治历史清白,家庭社会关系清楚,本人未受过党政纪处分,直系亲属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4、符合报考职位其他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6年7月1日。

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30日9:00--7月8日17:30。

2、报名地点:市委统战部办公室(行政中心七楼730室)。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龙泉市委统战部选调民族宗教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及电子版),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历年考核等次证明、近三年工作总结,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报名咨询电话:7262100、7262096。联系人:刘美玲

(二)资格审查

由市委统战部对报名者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对象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以写作为主,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

(五)考察、体检

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察结果,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有放弃或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选调录用

由市委统战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选调人选。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是否补选由市委统战部决定。

未尽事宜由市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公开选调计划如下,详见附件。

原标题:龙泉市委统战部公开选调民族宗教工作人员

点击下载>>>

龙泉市委统战部公开选调民族宗教工作人员计划

龙泉市委统战部选调民族宗教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龙泉市委统战部

中共龙泉市委组织部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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