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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河人社发﹝2012﹞142号)等有关规定,河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河池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公务员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工作能力较强,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汉语言文学、文秘及法学专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6.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3.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4.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工作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6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讨论决定、公示、跟班学习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16年6月24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投递材料报名的方式进行。待通知笔试、面试时持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河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