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就2016年县纪委、监察局机关遴选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职位名称和数额:纪律审查科员5名。
(二)报考范围:全县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5.具有与遴选职位要求相匹配能力水平;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服务期限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2016年6月21日至6月 26日内到县纪委、监察局干部室填写《旬邑县纪委机关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职业道德、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拟于7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体检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考察重点考察遴选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遴选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遴选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公示及手续办理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人员。拟选人员名单在旬邑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旬邑县纪委、监察局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
中共旬邑县纪委
旬邑县监察局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