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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开封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28人公告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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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开封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意见(试行)》(汴办〔2015〕55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开封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

一、公开遴选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市直13个机关(单位)计划公开遴选公务员28名(公开遴选计划见附件1 )。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开封市市以下机关和市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登记备案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因获得省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或具有全日制研究生硕士以上学位的、或工作特殊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大不得超过40周岁);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计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服务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

6、具有拟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等条件;

7、与所报工作单位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报名时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者任职试用期的;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办法和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以及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主要有以下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遴选实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或组织推荐报名。报考人员于2016年6月27日至7月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18室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开封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以及4张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每人交笔试考务费30元。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领取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报考者务必牢记。

2、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报考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按要求及时补充。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36小时内登录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kfrs.gov.cn/)、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kfrsks.com)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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