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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桃源县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采取有限竟争考试选调的方式,从本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择优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数量
桃源县环境监测大队是县环保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次选调1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本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方可报考。
(二)具体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均截止为2016年8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资格。
报名。报名时间:6月27日至6月29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桃源县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县政府大院内);
报考者须携带的资料: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1寸)。
2、缴费。
本次考试报名考务费150元,缴费后自动弃权不参考者一律不退款。
3、资格初审。
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初审。
4、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6月30日至7月1日。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己到桃源县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与报名地点同)领取,然后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考;否则,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五、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确定拟聘对象、录聘等程序进行。
(一)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时间:7月7日,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
(二)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时间:7月8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控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求职动机等。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均参加面试。
笔试、面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以上公布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变,如有变更以准考证上的为准。
(三)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岗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部分项目进行。
(四)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递补。如有体检、资格复审、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壹次。
(六)确定拟调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七)调入。公示后无异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入手续。
六、相关事宜
1、成立招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县环保局组成。整个招聘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
2、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的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3、联系电话:0736-6622311
4、附《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原标题:桃源县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有限竟争考试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小组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