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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树立和落实重视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中共衡阳市委组织部《关于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择优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预备人选的实施办法》(衡组发〔2016〕4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拓宽乡镇领导班子选人用人渠道,决定结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开展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中择优比选一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预备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对象的范围和数量
(一)比选对象范围
1.乡镇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含具有事业编制的乡镇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乡镇内设机构范围以编制部门核定为准),或曾任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经组织正常调整岗位且现仍在乡镇工作的人员;
2.祁东县所辖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含等同于村干部管理的乡镇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已纳入城镇社区干部管理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除外);
3.大学生村官为全省统一招考的大学生村官。
(二)比选数量
全县共择优比选20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预备人选。其中,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比选7名、优秀村干部中比选6名、大学生村官中比选7名。凡达不到1:5最低开考比例的,将适当减少该类别岗位名额,并可以调剂到其他类别岗位。
二、比选对象报名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德才兼备、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
(一)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事业编制身份;
4.在乡镇工作5年以上(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任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含乡镇区划调整前任乡镇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3.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含并村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满3年(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常年扎根村里履职尽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或曾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3年以上,现已考录为乡镇公务员或乡镇事业编制人员。
(三)大学生村官
1.全省统一招录的大学生村官;
2.在衡阳市所辖县市区任满1个聘期(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含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考核优秀(任期内至少有一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且目前仍在村官岗位;或具有3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经历(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且在大学生村官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现已考录为衡阳市所辖县市区乡镇公务员或乡镇事业编制人员。
“三类人员”的任职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认定为准,进行人事代理的不计入在编在岗年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为比选对象:
1.近五年所负责工作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所负责工作近三年都排在全县后三分之一的(年初须有考核方案、年末须有考核结果);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所在村近三年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都排在本乡镇后三分之一的(年初须有考核方案、年末须有考核结果);
3.2011年4月1日《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出台之后,未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招聘)或不属于国家政策性安置而进入乡镇事业单位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考察环节民主测评优秀率低于70%,且优秀和称职率合计低于90%的;
6.带班能力不强,本单位或本村事务管理混乱的;
7.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或跑官要官的;
8.存在侵占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9.工作作风不实,在位不在岗,履行职责不到位的;
10.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理的;
11.患有较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18日—3月19日下午18时止。
(二)报名地点:各乡镇(街道)党(工)委。
四、比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报名。报名人员填写《衡阳市乡镇换届“三类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审核小组,对“三类人员”的相关报名材料以及身份、学历、任免文件等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集中征求基层党组织、派出所、计生、经管、综治等相关部门意见。
突出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干部的主体作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立足对“三类人员”的平常了解,党(工)委集体酝酿研究,经党(工)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党(工)委公章后,按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三个类别向组织推荐优秀人选,并集中组织报名。
本市有大学生村官经历、符合报名条件、现不在原服务县(市、区)工作的人员,既可在现工作县(市、区)报名,也可在原服务县(市、区)报名,但不得重复报名;回原服务县(市、区)报名的,须经原服务地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须于3月19日下午18点前将报名资料汇总并提交县委组织部,具体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乡镇(街道)“三类人员”报名汇总表》原件一式一份(含电子稿);
2、《衡阳市乡镇换届“三类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一份(含电子稿),复印件一式一份;
3、《衡阳市乡镇换届“三类人员”资格初审表》原件一式一份;
4、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或党组(党委)会议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5、诚信考试承诺书一式一份;
6、工作人员廉洁承诺书一式一份;
7、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一张用于报名表,一张用于贴准考证用)。
(二)资格复核审查。县委组织部组织集中对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人选进行报名资格复核审查,并征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县编办、信访、人社、纪检监察、政法等部门意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比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诚信报考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对把关不严,造成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领导班子及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基本素质测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协调,分类考试,分县组织,集中阅卷,按录用计划1:4的比例,从到低分划定合格线,分类确定入围实际工作能力测试人员。测试时间为3月下旬,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实际工作能力测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协调,统一命题,设祁东考场,重点测试人选的业务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评委由市委组织部统一调派,异地安排。实际工作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照录用计划1:2的比例,从到低分分类确定考察人选。测试时间为3月下旬,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由县委组织部根据祁东实际制定考察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审批通过后,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分类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征求意见、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侧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注重比选那些实践工作经验丰富,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善于解决复杂矛盾的干部。同时,注重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凡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考察资格,且不再递补。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分类择优确定比选人选初步名单,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察情况分类依次递补1次。
(六)研究决定。根据考察和市委组织部审核反馈情况,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分类确定乡镇换届拟进班子人员预备人选。
(七)公示和任职。预备人选在祁东新闻网、祁东党建网和所在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信访反映的,经调查核实,有影响任用的,取消其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三类人员”公开比选工作基本结束后,如因考生主动放弃或资格条件不符出现职位空缺的,一律不再递补。
乡镇换届期间,将比选预备人选一并纳入乡镇领导班子人事安排建议方案,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依法参加选举。“三类人员”当选后,在乡镇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一般不得少于5年。
(八)公务员登记。乡镇换届选举依法当选的“三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报市委组织部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
五、组织实施和监督
本次面向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省选大学生村官择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委组织部进行全程指导和把关,县委组织部负责具体实施,县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中共祁东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六、其他
咨询方式:
中共祁东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组,电话:0734-6264469。
电子邮箱:qdgbyz@163.com。
原标题:祁东县关于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择优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预备人选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