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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乐清市市政园林局下属事业单位市路灯管理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电气类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从事电力工程与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的,或有较高的电力工程安装、施工、维护、规划和管理能力的。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后出生),
4. 乐清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5. 工作满3年(2013年5月31日前参加工作),其中新录用镇街事业人员需在镇街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选调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2日至 6月16日;
2、报名地点:乐清市市政园林局政工科(人民路2号3幢510办公室),联系电话:61889808。
3、报名办法。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并填写《乐清市市政园林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到指定报名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追究责任。
4、资格审查。乐清市市政园林局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相应面试资格,《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若选调计划人数与审查合格报名人数比例要求达不到1:3的,则相应减少选调计划数直至取消。
5、面试。面试侧重岗位专业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百分制计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6、考察。根据面试成绩及选调计划数,从到低分按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
7、选调。召开局党委会议,根据面试及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选调人员接到选调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61889808。
原标题:乐清市市政园林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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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市政园林局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