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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中共商丘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6年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今年市直12个部门(单位)共公开选调公务员40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选调职位见职位表。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报考范围和对象为:商丘市市直及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在编在岗的担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
5、已按规定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
6、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7、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身体健康。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截止计算时间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三、选调办法和工作程序
(一)报名
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单位推荐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商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gqiu.gov.cn),下载《商丘市市直机关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携带报名推荐表、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务员登记备案证明、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同版1寸照片4张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6日8时至6月18日18时。
报名地点:商丘市委1号楼2楼第6会议室。
咨询电话:3288608,3288337。
(二)资格审查
1、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市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并在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市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准考证,同时留存其报名信息,供选调各环节备查。
已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此次选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资格。
2、开考比例与报考职位调整
各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