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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精神,按照《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党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工作。为做好此次公开遴选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的职位。各遴选机关(单位)的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党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进行查询。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机关(单位)联系。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内蒙古自治区盟市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可报考内蒙古自治区党群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
2.内蒙古自治区盟市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只可报考参照管理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也可报考。不包括中央和国家垂直管理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
这里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
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3.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30日之后出生),另有规定的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7.职务为主任科员及以下(含乡科级领导职务)。
8.身体健康。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内蒙古自治区法院、检察院系统内除“基层政法干警定向招录培养”之外的其他公务员,报考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直属机构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遴选职位,可不受内蒙古自治区法院、检察院系统内部5年服务期限制)。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9:00至6月6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2.报考者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格式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审批(备案)表》(以下简称《遴选审批表》),并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考者将《遴选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者将审核盖章后的《遴选审批表》传真至各遴选机关(单位)。各遴选机关(单位)传真电话详见《遴选职位表》。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并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遴选简章,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遴选机关(单位)收到报考者传真的《遴选审批表》后,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可于2016年6月1日9:00—6月7日17:00间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按要求传真《遴选审批表》以及不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信息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登陆网站查询报名结果,并通过网上支付工具,于6月1日9:00—6月8日17:00间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职位取消和职位改报
报名截止后,各遴选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遴选职位或相应核减遴选人数。因遴选职位取消的报考者,可于6月9日12:00—17:00间改报其他职位。对放弃改报职位或改报职位不成功的,予以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