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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西莲湖区龙首村小学选拔中层干部2名公告

莲湖教育局网 201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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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改进干部选任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教育质量,提升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根据中共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区属小学、幼儿园、少年宫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莲教党发【2011】17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经莲湖区龙首村小学党支部研究,并报教育局党委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本校中层干部实行公开选拔,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促进学校管理扎实有序开展工作,形成一支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队伍,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三、职位和人数

教导处主任1名

教导处副主任1名。

四、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参加本次公开选拔的应为:区属小学在编教职工。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

2.具有胜任拟任职位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具有团结协作、改革创新和奉献精神。

(三)岗位条件(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中小学二级及以上职称和五年以上教龄。

3.提任中层正职领导职务,一般应在教导处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提任中层副职领导职务,应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管理和行政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五、程序和方法

(一)公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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