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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黔南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遴选5人公告

黔南州人民政府 201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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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落实好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拟从全州各县(市)农业系统、住建系统、林业系统、国土资源系统公开遴选5名同志到黔南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原则和方法

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遴选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遴选工作按照编制遴选计划、发布遴选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工作安排

本次遴选工作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黔南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5名同志。具体职位详见《黔南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

四、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和对象

黔南州各县(市)农业、住建、林业和国土资源系统内在职在编干部。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报考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主任职位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4.工作满2年以上(不含试用期),近三年(或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职称)及以上;

5.报考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职位的,需具备相关任职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遴选对象身份符合遴选单位的单位性质。遴选对象身份与报考单位性质不符的只能顺向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遴选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截止计算时间

本次公开遴选凡涉及年限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16年5月31日。

五、遴选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总成绩计算、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遴选公告

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5月31日,在黔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iannan.gov.cn/)、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gzqn.lss.gov.cn)公告公示栏等媒体和网站上发布遴选公告。报考人员如须咨询《职位一览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简章》中公布的电话直接联系。

(二)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 月1日9:00至6月3日17:00。

2.报名地点:黔南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处(黔南州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地址:都匀经济开发区匀东镇大坪社区幸福村州人大办公楼旁。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认真阅读《遴选简章》,如实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二份;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上须加盖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和是否具有州级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干部身份意见)。

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遴选简章》和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遴选职位计划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遴选计划应予以减少或取消(根据工作需要,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比例),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本人申请,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予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或本人不愿改报的,视为报名失败。改报职位时间为2016年6月4日9:00-17:00。报名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以及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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