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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拟向本市公务员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调职位
科级及以下公务员5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公道正派。
2、厦门市机关公务员(公安局、森林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海事法院、司法局、劳教所及镇机关除外)。
3、年龄在40岁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及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
(二)具体要求
1、业务岗位3名:财政、金融、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或者具有会计、经济、审计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2、党务政工岗位2名:人力资源、汉语言文学、法律等专业,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