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因工作需要,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性、择优性、适岗性原则。
二、选调人数
工作人员1名。
三、选调范围
长兴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编在岗公务员(调动后需转参公身份)。
四、选调条件
1. 政治思想品德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纪律,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愿意长期从事党史和地方志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3.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乡镇、街道新录入公务员需工作满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历史专业优先考虑。
5. 符合机关单位人员调动的其他条件。
五、选调程序、方法和步骤
1. 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公布选调公告,接受本人报名或组织推荐。
报名及推荐时间:2016年5月26日至2015年5月27日(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长兴县委党史研究室(行政中心B座615室)。
携带材料:近期个人2寸免冠彩照2张;《长兴史志工作人员选调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由所在单位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中共长兴县委党史研究室(县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对报名及组织推荐的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3.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一定形式的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择优确定前3名进入考察。
4. 考察后,中共长兴县委党史研究室(县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根据面试、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取的原则确定拟选调人选。
5. 拟选调人选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公示一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组织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联系人:高 娟
联系电话:6256238
原标题:中共长兴县委党史研究室、长兴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长兴县委党史研究室
长兴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