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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和《垫江县干部调配工作暂行办法》(垫江委发〔2014〕11号)相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3人,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行政岗位为本县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事业岗位为本县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岗位为本县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遴选职位相应职责所需要的良好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备拟任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工作经历及年龄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报名人员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近5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
垫江县人力社保局教育培训科(桂阳街道月阳路劳动小区内办公楼313房间)。
联系人: 肖向前
联系电话:74688766
(三)报名手续
1﹒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本人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2张;
3﹒工作单位出具的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包括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岗位、相关工作经历、政治面貌等);
4﹒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遴选的意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简章规定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填写《垫江县2016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调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