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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区级机关(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和选拔方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富阳市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干部交流调动实施细则(试行)》(富委办〔2012〕36号)、《富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富人社〔2013〕207号)和《关于加强我区行政编制控编工作的实施意见》(富编〔2015〕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组织开展2016年部分区级机关(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条件
全区部分2016年有用编计划且需调入人员的区级机关(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具体选调单位及职位详见附件1、附件2)。
(一)区级机关(参公单位)选调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具备条件:
1.区级机关选调对象范围为本区区级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不包括乡镇机关行政编制、基层三所专项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参公事业单位选调对象范围为本区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公身份人员。
2.取得公务员(参公)身份后工作满3年及以上(其中招录为乡镇、街道公务员须工作满5年),并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适合职位工作身体条件;
(二)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具备条件:
1.本区范围内具有财政补助(全额事业)身份人员;
2.教育、卫生系统必须取得事业人员身份后工作满10年,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满3年(其中新招聘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仍选调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须工作满3年,选调到其他事业单位须工作满5年),并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适合职位工作身体条件;
(三)其他
1.符合选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2.乡镇(街道)应适当控制公开选调报名人数,原则上要求不超过各单位行政及事业各编制总数的5%;教育、卫生报名人数由各主管部门严格把控,其中教育系统报名人数要求控制在总编制数的千分之一以内。有关年龄等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请参见附件3。
3.本次选调中,凡报具有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类事业单位的人员,选调后若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参公过渡时其人事关系将严格按照省、杭州市参公有关政策执行。
二、选调办法与程序
(一)选调办法
本次选调坚持公开、竞争和择优的原则,所有职位均推行公开选调,以个人量化考核、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经单位考察后择优确定选调人选。
(二)选调程序
选调包括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个人量化考核、笔试与面试、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公示任职等程序: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 日1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楼会议室(恩波大道1128号永和大厦)
报名对象自行在富阳人才网下载相关报名表格(附件5或附件6),按表中要求认真填写后交于报名现场(一式一份),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2.资格审查?
各选调单位根据公开选调公告要求于报名现场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3.个人量化考核
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报名情况,对选调对象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对照评分标准(参见附件4)计算考核分。个人基本量化考核占综合成绩的30%。
4.笔试与面试
笔试由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一门(满分为100分)。面试由各选调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区组织人事部门及纪委派驻各单位纪检组做好面试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工作。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5%、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5%,面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个人综合成绩。
5.组织考察
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个人量化考核、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通知各选调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前若选调对象放弃资格,可从到低分依次替补。
6.确定人选
经各选调单位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研究后上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确定拟选调人员。
7.公示任职
对拟选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转任、调动手续。
三、报名有关要求
每位报名对象限报1个职位。各职位选调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l:2,不足1:2的,视具体情况由组织人事部门商同选调单位研究讨论后,确定是否进入公选程序。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咨询电话:61761299、63323367。
原标题:2016年富阳区部分区级机关(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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