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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7人
二、选调单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选调对象
在我县工作满3年以上(含试用期)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以外),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5月20日。
人员一经选调后即按照选调单位人员性质进行管理,不再保留原身份。
四、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专业不限;
3、近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40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5月20日;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2日- 5月20日(不含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定安县国土资源局207办公室。联系人:徐文良,联系电话:63837606。
3、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4、资格审核:县国土资源局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5、考察: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组成考察小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
6、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天。
7、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开选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
七、领导小组
组 长:吴坤江
副组长:符 策
成 员:王三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辜秀文(县人社局副局长)
赵志强(县编办主任)
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县国土资源局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定安县国土资源局咨询电话:63837606
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63830350
原标题:定安县国土资源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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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