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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调8人公告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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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一)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

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网络和数据中心建设、信息网络安全保密和运行维护工作;承担全市工商信息化数据的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承担网络经营行为监管、工商业务档案管理的技术支持、政务内外网网站建设等工作。

(二)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12315投诉举报中心)

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受理消费者生活消费领域的咨询、投诉、举报,并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调解;统计、分析投诉举报热点,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披露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协助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面向本市内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

三、选调岗位和人数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专业技术岗位拟选调3名工作人员,市消费者委员会(12315投诉举报中心)管理岗位拟选调5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1。

四、选调条件

1. 全日制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 具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工作经历;

4.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 有较强的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6. 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7.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 选调岗位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本人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 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资料(包括聘用合同、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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