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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调计划
(一)选调计划:县旅游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6名。
(二)选调范围:全县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人员(含转制人员,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除外)。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服从组织分配;
2、思想素质好,勤奋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吃苦和奉献精神(岗位需长期从事县内景区执法工作,较适宜男性报考);
3、具有一定的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0年5月 1日以后出生)。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且未做出处理决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一次不合格(含基本合格)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10日—11日;
(二)报名地点:县旅游局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近期免冠登记彩色照片3张。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5月13日下午2:30,县旅游局办公室。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成绩分别按50%折算后计总成绩。
(一)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将统一组织封闭命题。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基本专业技能。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l: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对报名人数未达到选调岗位计划1:3比例的、笔试后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其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总成绩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能进入体检程序。面试由县人社局、县旅游局组织,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调用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有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2、考察。由县人社局、县旅游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3、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县人社局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举报电话6831101。
4、调用。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拟选调人员,按程序办理核编、调动和聘用手续,按新聘的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原标题:县人社局县旅游局公开选调县旅游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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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咸丰县旅游局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