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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兴国县县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县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
本次公开选调,共有选调单位3个,选调计划数16个。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公开选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范围:
兴国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在编在岗工作时间满2周年以上(即2014年3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3、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夫妻双方均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和存在特殊困难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和县级以上干部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选调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加分、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发布公告
在兴国政府网、兴国电视台公开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同时报考二个或二个以上职位的,报名无效。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公开选调考试。
1、报名时间:5月11日-5月13日。
2、报名地点: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兴国县劳动市场大楼三楼)。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凡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现场接受县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的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在单位推荐介绍信(需注明在编在岗时间和2014、2015年年度考核情况;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注明从事工作及时间);
(4)贴好照片(近期免冠1寸彩照)并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1份(原表在兴国政府网上下载);
(5)与报名登记表一致的照片1张;
(6)已婚人员计育情况证明(县卫计委盖章)
(7)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交纳报名费150元。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考选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