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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深圳市总工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级别和人数
市总工会办公室综合文稿工作岗位,主任科员或以下职务1人(详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后出生);
(二)具有我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驻深单位),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委任制和聘任制公务员均可报考。
(三)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报考的,要求现任职务为正科或以下职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报考的,要求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和所在单位干部调配有关条件规定,通过选调后转任综合管理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职务确定为科员。
(四)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4月1日)。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六)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
(七)有从事综合文稿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
(八)身体健康。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涉嫌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调查的;
(二)未满试用期的;
(三)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及市内聘任制公务员在现用人单位首次聘用期间的;
(四)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定于2016年4月25日至5月2日(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报名以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邮寄材料方式进行(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工会大厦A座716。联系电话:88135025、88135029,联系人:刘先生、陈小姐。)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寄来材料恕不退还):
(一)《深圳市总工会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
(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三)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复印件(在笔试阶段核查原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五)工作单位关于从事综合文稿工作经历2年以上的证明,如报名时来不及提供,可提供承诺书,最迟于办理调动手续前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并将(一)、(四)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深圳市总工会组织部邮箱szszghzzb@sina.com。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总工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深圳市总工会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1.深圳市总工会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岗位表
2.深圳市总工会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表
深圳市总工会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