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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景宁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17人公告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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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景组〔2010〕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共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7名,其中:行政机关(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选调公务员6名,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11名,具体的选调单位、对象、职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选调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1、选调的范围和对象为:全县在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需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2、参加选调的人员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参加工作满3周年及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专业知识,近二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0年4月29日以后出生)。其中:乡镇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新录用工作人员,根据中办发〔2014〕14号规定需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大学生“村官”工作年限不计算入乡镇工作年限)及以上。

3、参加选调的人员必须是同体制人员。在职教师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4、选调计划对年龄、性别等有另外要求的,按选调计划执行。

三、选调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标准、注重平时表现的用人导向,采取按职位统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调。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景宁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书、奖励证书或文件等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1张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名。

报名时间:4月29日。各职位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1:3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二)笔试

笔试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于笔试前一天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其中,报考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的,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按各职位选调计划1:3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由县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中,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的面试采用技能测试的方式,其他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按各职位选调计划从到低分1:2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

(四)考察

按报考岗位组成若干个考察组,同一岗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个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自行负责,考察结束后将考察材料和考察量化成绩汇总报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备案。

本次考察采取量化评分的考核办法,即:对每一位入围考察报考对象进行考察,并对考察结果按照一定的要素进行量化,形成考察对象的考察分。量化考察总分为100分。具体办法如下:

1、平时考察成绩(占20%):根据考察对象近三年来的年度考核情况进行量分,取平均分。

2、民主测评成绩(占20%)。根据各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干部职工的民主测评结果进行量分。

3、领导测评成绩(占20%)。根据各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的测评结果进行量化打分。

民主测评、领导测评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平时考察、测评结果量化计分的具体方法:量化得分=[优秀票(年)数×2+称职(合格)票(年)数×1+基本称职票(年)数×0.5-不称职(不合格)票(年)数×0.5] ×50÷总有效票(年)数。

4、考察组综合分(占40%)。根据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情况,以及考察对象与选调单位相应岗位的匹配程度对每一考察对象进行综合量化打分。考察组的综合分按100分制进行量分。

根据以上各项量化结果形成量化得分分别乘以各成绩在考察得分中占比得各项考察得分,考察总分为以上四项分项考察得分之和。

(五)公示和调动手续办理

考察结束后,根据量化考察结果,报考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的按照面试成绩×60%+量化考察成绩×40%计算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量化考察成绩×20%计算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其中乡镇公务员及事业人员手续办理与2016年乡镇新招聘录用人员手续办理同步进行)。

四、其他

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重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积极宣传和发动本单位或本部门所属各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选调考试,促进人员合理流动,提高人员工作积极性。

五、本次选调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5082247

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5082957

原标题:关于开展2016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6年景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计划表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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