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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西新建区竞争性选拔乡镇年轻副科级领导干部7人公告

新建县人民政府 201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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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优化乡镇干部队伍结构,拟于近期结合乡镇换届工作,面向全区竞争性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担任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为做好此次选拔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选拔范围

1、我区在编在岗,科员满3年的公务员(含参公);

2、在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中层股级以上干部。

二、选拔数量

全区共选拔7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

三、选拔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需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可放宽年龄至32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2012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

4、在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干部须在中层股级岗位上任职时间满1年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拔: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本人曾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情况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

6、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形的。

四、选拔方法和程序

选拔工作按照“一报两考”的方式进行。“一报”,即自愿报名;“两考”,即考试(笔试、面试)和实绩考察。具体选拔程序和步骤如下:

(一)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现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按照自愿、诚信的原则,携带身份证、身份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和所有材料的复印件1份,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区委组织部干部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填写《新建区竞争性选拔乡镇年轻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并提交三张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

组织推荐由报名单位党委(党组)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统一汇总报至区委组织部干部室。

资格复审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复审后,将符合选拔资格条件人员的信息进行汇总。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选拔职位数量比例不足6:1时,则相应调减拟选拔职位数量。

(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乡镇各类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闱人选(如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面试入闱人选确定后,征求区纪检、计生、综治等部门意见,存在影响任职情形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下一位入闱人选征求意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创新应变能力、责任心、岗位匹配性以及分析、解决乡镇各种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等。

(四)确定考察对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算应试者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N+3名考察入闱人选(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则一并列入)。

(五)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岗位匹配性。

考察过程中,将认真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对档案存在恶意涂改、造假等情形的,立即中止考察程序。

进入考察程序后,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任职情形,经查核情况属实的,取消其考察资格,且不再递补。考察结束后,如遇入闱人选的综合素质和基本情况不适宜乡镇工作,可相应调减拟选拔职位数量。

(六)研究决定。综合考试、实绩考察等情况分析研判,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产生拟任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岗位由区委统筹安排,对不服从安排的入闱人选取消录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任用。对确定的拟任人选在全区和所在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收到的信访反映,进行查核了解,经查核属实的,取消任职资格,且不再递补。

对公示不影响任职的拟任人选,按有关法律和章程规定参加乡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在乡镇换届选举中当选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在选举中落选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选拔工作,把它作为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选拔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肃纪律,加强监督。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按规定适时公开、公示选拔工作的有关情况,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对选拔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选拔工作公平公正。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鼓励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同时对不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要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工作,确保思想稳定、队伍稳定、工作稳定。对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研究,稳妥处理,确保选拔工作圆满完成。

原标题:关于竞争性选拔乡镇年轻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实施方案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组织部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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