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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到县财政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县财政局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是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遴选具体工作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进行。成立县财政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从全县范围内遴选工作人员3名,其中局办公室工作员1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员1名;财政监督执法大队工作员1名。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在编在职(岗)的本县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教师和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除外)。
报考人员应具备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或公务员身份。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通过公开遴选调入单位后,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再保留原有身份。
(二)遴选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能吃苦奉献,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热爱财政工作。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行政、参公职位需具有2年及以上乡镇工作经历;报考事业单位需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工作经历,计算工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计算。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5、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将遴选公告通过电子政务、黄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且兰黄平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4月13日至4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人:王忠剑,联系电话:0855-2432155。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蓝底)正面彩色照片3张;
(3)《黄平县财政局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2);
(4)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3);
(5)2013——2015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三)资格审查
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岗位的比例应达到3:1,方可组织进行笔试;如达不到3:1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
如达到比例进行笔试的,县财政局于笔试前一天通知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财政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面试
1、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考试由县财政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式进行。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务工作。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3名进入面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环节。
3、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遴选职位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各岗位计划遴选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派出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讨论决定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人员遴选综合成绩、考察情况进行酝酿讨论,以票决方式确定拟调配人选。
(七)公示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八)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对遴选无异议的,由县财政局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研究确定后,按照相关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财政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原标题:黄平县财政局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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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县财政局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