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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恩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选调工作人员的批复》(恩市机编〔2014〕38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结合单位实际,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恩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州在职在编公务员中公开选调17名乡镇(办)食药监所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14个乡镇(办)食药监所岗位(除城区三办)
二、范围及对象
恩施州在职在编公务员(试用期人员除外)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二)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专业:
食品工程类专业、医药相关专业14名,法律专业2名(有两年以上司法工作经历)、文秘相关专业1名。
(五)年龄:
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由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恩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恩施日报、中国硒都网、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恩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向社会公布本次公开选调的职位及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