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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从本县11乡镇工作人员(教师和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除外)中公开遴选1名工作人员到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妇儿工委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文字功底扎实、工作实绩突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是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遴选具体工作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进行。成立县妇儿工委办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附后),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
县妇儿工委办工作人员1名(事业)。
四、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三年(含三年)以上乡镇和村工作经历(工龄计算截至日期2016年3月1日);
5.身体健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在立案查处的;
4.试用期未满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县妇联办公室将遴选公告将通过黄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且兰黄平网站和电子政务公开发布。
(二)报名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形式进行。组织推荐的应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个人自荐的应当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
1.个人自荐的请于即日起至2016年4月11日前到县妇联办公室(行政中心149室)报名,逾期不予以受理。
2.各乡镇推荐的,请于2016年4月12日前,将推荐材料提交县妇联办公室报名。
3.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黄平县妇儿工委办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有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同时附本人一寸彩色近照4张。报名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分配文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联系人:吴惠平,联系电话:2469524。
(三)资格审查
县妇儿工委办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3:1即可按程序进行遴选;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
如达到比例进行笔试的,县妇联于笔试前一天通知考生本人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妇联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主要测试遴选职位所需的专业政策理论水平,对基本理论、文字综合能力的掌握与运用。笔试总分为100分,不指定复习范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到低分依次确定各职位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现场回答面试主考评委的提问,面试总分为100分。直接进入面试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的,作为组织考察对象。体检对象中有不合格的,则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发布考察预告,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遴选职位的重点考察对象并进行组织考察。经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从笔试、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讨论决定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人员遴选、考察情况进行酝酿讨论,以等额票决方式确定拟调配人选,按程序公示后送县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
(七)公示
在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5天的公示。
(八)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对遴选无异议的,由县妇联按照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送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属公务员身份的不再保留原身份,按事业身份享受相关待遇)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县妇儿工委办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咨询电话:2469524。
原标题:黄平县妇女联合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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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县妇联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