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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县公选办同意,决定从我县各乡镇中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到县统计局内设机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县统计局内设机构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是在县公选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保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遴选具体工作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进行。成立县统计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从我县各乡镇中(从事教育和卫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除外)遴选2名工作人员到县乡镇统计管理办工作(事业编制)。
遴选对象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公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的,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再保留原有身份;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公开遴选调入新岗位的,按新单位岗位职务确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四、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电脑操作。
2.县内在编、在职(岗)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务员单位、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式干部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8日以后出生),持有会计证、统计师资格证、计算机二级证书以上人员放宽到40岁(1976年4月8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乡镇或村工作经历(工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8日),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
5.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6.自愿服从统计局各股室之间岗位调配。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在立案查处的;
4.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县乡镇统计管理办将遴选公告通过黄平县人民政府网、且兰黄平和电子政务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8日至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统计局办公室(行政中心A126室)
联系人:杨秀军;联系电话:2469668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蓝底)正面彩色照片3张;
3.能证明本人工龄的相关材料;
4.如实填写《黄平县统计局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有单位领导签字同意;
(三)资格审查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公示。遴选职位报名人数比例达1:3及以上的均进行笔试,如果达不到1:3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
如达到比例进行笔试的,县统计局办公室于笔试前一天通知考生本人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统计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面试
1.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考试由县统计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式进行。
2.笔试由县统计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命题,面试按遴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6名进入面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环节。
3.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和面试。
(五)考察
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取前2名作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采取发布考察预告,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从笔试、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讨论决定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人员遴选、考察情况进行酝酿讨论,以等额票决方式确定拟调配人选,按程序公示后送县人力资源社保局办理调动手续。
(七)公示
在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5天的公示。
(八)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对遴选无异议的,由县统计局按照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送县人力资源社保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统计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咨询电话:0855--2469668。
监督电话:0855--2469598(县公选办)
3931515或13985293003(第三纪工委)
原标题:黄平县统计局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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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县统计局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