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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决定从本县十一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部门在职工作人员遴选工作人员到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吴继员(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雷鸿志(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杨奋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志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潘秋平(局办公室主任)
罗 伟(信息中心主任)
杨涵斌(县地灾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土资源局二楼办公室,潘秋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办公。
二、遴选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全县、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文字功底扎实、工作实绩突出、协调水平好、具有工作经验的优秀干部遴选到县国土资源局工作。
三、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县国土资源局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共1名(事业编制),即:黄平县地质灾害应急中心。
五、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黄平县内各乡镇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具备公务员身份或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职工。(教师和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除外)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工作能力强,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服务意识,计算机操作精湛,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有办公室工作经验和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者优先;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0日以后出生的);
4、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满3年的工作人员;
5、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基本合格的;
②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③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纪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试用期未满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遴选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