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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十一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到县水利工程管理局和县水务局抗旱排涝服务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协调水平好的优秀干部遴选到县水利工程管理局和县水务局抗旱排涝服务队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㈠本次遴选是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㈡遴选具体工作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进行。成立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2名。其中县水利工程管理局文秘人员1名;抗旱排涝服务队财会人员1名。
四、遴选条件
㈠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能吃苦奉献。县水利工程管理局文秘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热爱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县水务局抗旱排涝服务队财会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财会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热爱本职工作;
㈡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㈢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㈣县水利工程管理局文秘人员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一定的办公室工作经历,熟悉公文及新闻写作等;县水务局抗旱排涝服务队财会人员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财会类专业,并具有财务岗位工作经历。
㈤身体健康;
㈥各乡镇在编、在职(岗)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务员单位、事业单位正式干部;
㈦报考人员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一)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在立案查处的;
(四)试用期未满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㈠发布信息
由县水务局将遴选公告通过黄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且兰黄平网和电子政务公开发布。
㈡报名
⒈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4月1日至4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⒉报名地点:县水务局办公室(新州镇文化路12号水务局办公楼三楼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