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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枣山园区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名额
公开遴选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对象及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思想品德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报考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3月1日)。通过公招录用乡镇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具有5年以上乡镇公务员工作经历;通过定向考录到乡镇的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具有8年以上乡镇公务员工作经历;通过政法体制改革试点班录用的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标准;
4. 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且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 报考人员必须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各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职位要求
报考枣山园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的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药学类、医学类、食品工程等相关专业或者具有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23日-4月1日工作时间内(8:30-12:00, 14:30-18:00)。
3.报名地点:枣山园区党政办公室(枣山园区站前大道东段1号)。
4.报名及资格审查程序:
第一、报考者登录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广安市人事考试网站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枣山园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在报名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报名。
第二、报名是提供以下有效资料: ①报名及资料审查表(一式2份)。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④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⑤近2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5.资格审查由枣山园区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考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不符合本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开考比例:每个遴选职位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或取消遴选职位数。
2.计分方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和写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本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2.笔试结束后,从到低分按不低于计划遴选和考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缺考导致的缺额不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具体体检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可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因复检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职位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2.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职位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遴选的人员,并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遴选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使用的,确定为拟遴选人员。
(五)办理调动手续。
经枣山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能胜任职位要求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遴选和考调工作在枣山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826—2391511(园区党政办公室)
0826-2611178(园区食品药监分局)
监督电话:0826—2672511(园区纪工委监察室)
六、本公告由枣山园区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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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