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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改革,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组发[2014]9号)文件精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巴东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5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报考范围为县内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含省委组织部选调生)。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县内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其中乡镇须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6年2月29日;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到2016年2月29日;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中共党员;
8、身体健康;
9、符合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工作岗位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6年3 月16日—3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聘用股(信陵镇巫峡路19号511室)。
(三)报名方式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并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查后进行报名(《报名表》见公告附件)。报考者携带《报名表》、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三张1寸登记照到县人社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聘用股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选调生需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审定后进行报名)。
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即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参加面试人数按遴选职位数3: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人社局集体研究后确定是否降低比例和调整遴选计划。降低比例和调整遴选计划须进行网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