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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广泛吸引专业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更好地为促进鼎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发〔2014〕296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室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室,是鼎湖区人民政府直属股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归口鼎湖区法制局管理。主要任务: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联络、管理和考评工作,整理研究分析法律顾问提出的意见,及时向区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积极开展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二、遴选范围、资格、条件
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遴选岗位条件:
岗位类别 | 岗位简介 | 遴选人数 | 岗位条件 |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其他条件 | |||
管理岗位 | 从事法律顾问工作室日常工作 | 2 | 法学(B03010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同时符合:全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遴选公告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zq.hrss.gov.cn/)和鼎湖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qdh.com.cn/)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0日-3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遴选实行现场报名。报名者持《肇庆市鼎湖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表)和其他材料在报名期限内直接到肇庆市鼎湖区法制局报名。地址: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机关大楼4楼,联系电话:0758-2622217,联系人: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