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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直有关部门同意,拟在杭州地区各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详见附件。
二、遴选条件
1.杭州地区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现从事遴选岗位相关工作,具备遴选岗位工作经历或执法资格要求,从事遴选岗位相关工作计算时间至2016年3月1日。
4.历年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
5.各区、县(市)新录用公务员在本区、县(市)级机关服务满3年及以上(计算时间至2016年3月1日),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服务满5年及以上(计算时间至2016年3月1日)。
6.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三、遴选方法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择优遴选。
四、遴选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5日至3月10日,截止到3月10日下午15:00。
2.报名方法: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填写《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遴选公务员报名表》,电子表格填写后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djddqb@163.com。其中,报考党群工作部(组织部)综合文字岗位需同步上传3篇本人近期独立撰写的文稿至电子邮箱(上传文件名由“单位、姓名、文稿1—3顺序号”组成,例“某单位赵某文稿1”)。
纸质报名表要求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通过公文交换或邮寄方式送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党群工作部(组织部)(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迎康路28号,邮编311222)。
3.资格审查。由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党群工作部(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出同意报考书面通知。
本人报名时,须征得本单位同意。填报信息如有不实,取消遴选资格。报考人员与遴选名额按3:1以上比例把握,如达不到比例要求,取消相应遴选岗位。
(二)笔试面试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遴选职数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再列入考察对象。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
3.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遴选职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考察中发现考生不符合遴选条件或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则取消其考察资格。如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需补充人选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四)公示遴选
考察结束后,择优确定拟遴选人选。拟遴选人选按有关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参加遴选考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资格的,予以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并书面告知原工作单位。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71-82987127
监督电话:0571-82987162
本公告由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党群工作部(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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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