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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区工作的意见》(新党发[2015]11号)精神,加强城市社区党的建设,选拔和培养一批高素质社区党支部书记队伍,报请市委同意,决定面向塔城市公开遴选社区党支部书记,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完善管理机制,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拔一批思想品德好、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社区党组织书记,进一步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社区工作水平,更好的服务于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遴选的职位、报考条件
(一)职位设定
遴选社区党支部书记职位5个,其中1个职位人选为维吾尔族干部。
(二)遴选范围
塔城市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干部。
(三)报名条件
1、忠诚党的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
3、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必备的专业知识,有胜任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业务管理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作风正派,处事公道;依法办事,廉洁自律;联系群众,乐于奉献;
5、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年龄在32周岁以下(维吾尔族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科员2年以上(不含试用期)、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中共正式党员,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
(4)不符合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具体程序
(一)宣传发动(2016年1月28日至2月6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遴选结束期间,利用塔城日报、市政府网、市党建网、塔城市党员之家微信平台等媒体公布遴选的条件、方式、工作程序等事项。
(二)组织报名(2016年1月28日至2月6日)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原件和推荐材料、本人近期2寸免冠红底彩照4张,《塔城市公开遴选社区党支部书记报名登记表》、推荐材料和照片要附电子版文档,《塔城市公开遴选社区党支部书记报名登记表》、推荐材料需所在党组织签署意见。
报名地点:塔城市委基层办(A区403)
报名联系电话:0901-6232101
传 真:0901-6223195
联系人:马晶 王德军
(三)资格审查(2016年2月14日至2月16日)
报名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无异议的,发放准考证。
(四)笔试(2016年2月19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理论和实践应用题为主。理论考试主要内容:十八届五中全会,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地、市委(扩大)会议,公共基础知识。实践应用以分析事例为主。笔试总分100分,依据总成绩的高低依次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并通过塔城市党建网面向社会公布。
(五)面试(2016年2月22日)
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心理素质、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等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能力素质。依据面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入围人员。
面试主考官由市委、政府分管街道工作的领导担任。考官由组织部干部及有关人员组成。邀请本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行风监督员现场监督。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通过塔城市党建网面向社会公布。
(六)组织考察(2016年2月25日至2月27日)
由市委组织部对入围人员进行差额考察,重点考察入围人员德的表现、工作实绩和能力、群众公认度等,防止简单以考取人、以分取人,充分体现“三个不吃亏”的用人导向。相同成绩下,优先使用有住村工作经验人员。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组织考察后,符合任职条件人员少于岗位设置数时,对遴选岗位数进行递减,做到精准用人。
(七)任前公示
根据综合考察情况,报市委研究决定拟任职对象,在干部所在单位、居住社区楼栋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无不良反映的,报请市委同意后,由市委组织部正式任职。
(八)任职要求
任职实行试用期制度,人事关系转入社区,试用期为一年。工作期间,群众反映大、工作方法不得当、或有违纪违规现象的,退返原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群众满意度高的上报市委建议提拔使用,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原标题:塔城市公开遴选社区党支部书记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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