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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4年宿州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6人公告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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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及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编制情况,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在全市公务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市纪委监察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6名。其中,面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及公、检、法系统选调案件检查人员3名;面向全市选调综合文字工作人员2名;面向全市组织人事部门选调组织人事工作人员1名。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要求

  (一)报考范围

  全市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德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中共党员(或无党派);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8月31日);

  4、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5、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科级干部可放宽到35周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综合文字职位有3年以上综合文字工作经历(县区两办秘书,市直单位办公室、研究室从事文字工作)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公开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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