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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4年黔南州龙里县公开遴选29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贵州人事考试网 201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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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优化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形成优秀人才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导向,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按照《龙里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经研究,拟在全县各镇和冠山街道办事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副主任科员或八级职员及以下干部(教育和卫生系统除外)中开展公开遴选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二、组织领导

  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成龙里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16个单位共计划遴选29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遴选范围

  此次公开遴选面向全县各镇和冠山街道办事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副主任科员或八级职员及以下干部(教育和卫生系统除外)。

  五、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勤奋敬业,德才兼备,严于律己,公道正派,甘于奉献,品行端正,熟悉和热爱所报考职(岗)位;

  (三)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镇(街道办事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录用在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工作须满5年及以上服务年限、省委组织部选调生须在镇(街道办事处)工作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须在镇(街道办事处)工作1年及以上,且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表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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