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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根据编制空缺情况,经研究,县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按照《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县委组织部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人岗相适,坚持组织推荐、考试与考察相结合,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一批优秀干部充实到县委组织部机关,优化机关干部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选调人数
选调机关工作人员5名,原则上选调副科级以下人员(含副科级)。
三、选调范围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条件和资格
1、中共党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保守机密,清正廉洁。
3、具有比较扎实的文字功底和理论水平,综合写作能力较强。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副科级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其他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优秀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出生年月计算至2016年1月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与办法
(一)发布实施方案
本实施方案印发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在鄢陵政府信息网公开发布。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负责在本单位公布。
(二)报名推荐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可由本人申请经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单位推荐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月4日至2月1日。
报名地点:鄢陵县委组织部办公室(607房间),联系电话:7167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