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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县级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县部分县级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拟选调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4年8月25日— 8月29日(5天)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新县政府六楼606室)
通讯地址(邮编):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44300)
电话:4623001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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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