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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2名(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市、县(市、区、园区)两级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
三、遴选条件
1.已登记为公务员的工作人员;
2.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有较高的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法学类专业;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两年(含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时间、年龄计算均截止到2015年11月1日。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2月10日至12月21日。
3.报名、资格初审程序和要求:报名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定向动员进行。报名者在网站(邓小平故里.广安人大网、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前锋区报考人员需经前锋区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到市人大机关办公楼1号楼212室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 0826—2399232 18227973101
4.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市人大机关办公楼1号楼212室领取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1.开考比例: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不低于1:5。
2.计分办法:满分100分,考试分笔试、面试和考察考核。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3.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笔试人员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笔试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请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鲜章)。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邓小平故里.广安人大网、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5.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具体事宜在邓小平故里.广安人大网、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
(三)体检及考察考核
1.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考察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试用
1.公示:在考察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若相同的,先后以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若名次靠前的放弃,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并在邓小平故里.广安人大网、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2.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顶岗试用6个月。
(五)调动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情况,按程序报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五、本公告由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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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