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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州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现将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公开、民主、竞争、择优、适用。
二、职位及名额
州精神文明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三、遴选对象
全州范围内符合遴选条件的县(市)及以上机关公务员(不含参公人员)。
四、遴选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坚定,综合能力强,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2.近三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截止2015年12月7日以前),在县(市)及以上单位工作的公务员。
4.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7日后出生),有较好文字功底,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受过或正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间的人员。
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公告方式。
1、遴选工作人员公告、各阶段成绩发布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
2、拟遴选州精神文明办公室工作人员公示张贴于州委宣传部和州精神文明办公室公示栏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县市考生经所在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和单位(州级机关考生经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签章后,带以下材料(考生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到州委宣传部干部管理科报名,同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报名时间:2015年12月7日至12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资格审查:1、《中共凉山州委宣传部关于州精神文明办公室2015年下半年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三张;
4、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请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当地组织部门和所在单位鲜章);
6、县(市)组织、人社部门或州级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
(三)考试 。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笔试开考比例为1:3以上。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遴选计划。
1、笔试科目:
州精神文明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具备的相关能力测试,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2015年12月9日(上午8∶30-11∶30)到州委宣传部干部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面试。
12月11日公布笔试成绩,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定于12月1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12月12日下午5:00到州委宣传部干部科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由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岗不相适(试用)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考察 。
体检合格者,由州委宣传部负责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七)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正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在原单位任领导职务的,保留原职级。
六、遴选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考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报考或遴选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七、其它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省州、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州纪委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八、本简章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州委宣传部干部科 0834-3865325
监督电话:州委宣传部纪检组 0834-3865586
原标题:关于凉山州精神文明办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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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