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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阜阳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39名(详见附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本市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
2.本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
3.省委组织部2013年度及以前选调生。
中央、省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11月30日)。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6.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11月27日在阜阳先锋网、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阜阳人事考试网发布遴选公告及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公布的政策咨询电话直接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至12月6日,如遇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请于12月8日按以下程序进行改报。报名地点设在市考试院(原阜阳行政学院六楼)。联系人:陈奇、郑义。
报名人员须填写《阜阳市市直机关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从阜阳先锋网、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阜阳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报请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版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者须保证自己提交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否则,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名者在申报和填写本人信息时弄虚作假,取消参考资格,并5年内不许参加市直机关单位遴选。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遴选对象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情况通知报名人员。报名结束后将于考试前通知符合条件报名人员到市委组织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报名审查合格人员与职位计划遴选人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职位,取消或相应调减遴选计划数。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150分钟。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拟定于12月中旬进行,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确定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公单位人员)身份证明相关材料、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2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名额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组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